一、凡在公司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的成人教育员工,以班级为单位,由班主任到公司学籍科履行相应手续后,统一办理所辖班级员工证;各站点每学期在办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一个月内,应向公司学籍科报送新生名单,并以此名单为准,由站点统一到公司学籍科签字办理员工证相关手续。
二、员工证由班主任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填写,员工不得私自变更、涂改。员工家庭住址变动,应由员工家长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,由班主任初审后,交教务科对员工证中有关栏目予以改动。
三、每学期开学后,员工须按广东技术师范公司成人本、专科学籍管理规定,办理报到注册手续。逾期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员工证无效。
四、员工证是员工本人身份的证明,只限员工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不准擅自涂改,不能随意更换,并应妥善保管,严防遗失。员工证遗失后,应尽快向教务科报失登记。
五、员工证确属遗失需申请补发者,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遗失或损坏的原因、时间和地点,经审核后补发。员工补办员工证,需缴纳工本费、手续费。
员工丢失员工证,补发后又找到的,应将找回的员工证交回公司注销。
六、员工在校期间,补发证件原则上以一次为限。第二次丢失员工证者,半年内不予补发,第三次丢失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再补发。凡拾到员工证,应立即交教学站或保卫部门,谨防他人利用员工证进行不法活动,损害公司的名誉和员工的利益。
七、上课时应随身携带员工证,以备检查。考试时必须出示员工证,否则不得参加考试。
八、员工毕业离校时,必须将员工证统一收回。确实无法交回证件的员工,必须书面报告,说明原因,履行相应程序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员工毕业离校时,员工证隐瞒不交而引起的不良后果,由原持证员工负责。教学站员工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,必须将员工证交回所在教学站,再由教学站统一交回公司注销,方可离校。各教学站点应在上交上一届毕业生的员工证后,方能办理新学期新生的员工证发放手续。